瑞雪兆丰年

等闲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。

告别礼物

我们两个是青梅竹马,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。

我比他大了那么一岁多,所以可以说,我是看着这个孩子长大的。我们之间的感情很深厚,超越朋友,甚至超越亲人,好到我们之间,没有秘密。

除了一点。

那个低情商的笨蛋唯一不知道的一点,我喜欢他。这感情很久之前就有了,到现在,已经沉淀为了一坛经年的女儿红,醇厚、甜蜜、又苦涩。这感情我无法诉说,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。

天性阴沉使我带几分老气,也使我看上去可靠,所以我是他的依靠,仅此而已。

他算是一个写手,一个不太称职也不太入流的写手。高中的时候,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写文,是一个长篇,很长很长。当他断断续续的更新终于因为成绩下降导致手机被没收而停止后,替他码字更新回评论甚至聊天就成了我的任务,而我,乐此不疲。

我们每天都泡在一起,一起上下学,聊着天走着路,直到该分开。我每天都会将最新的消息带给他,跟他一起分享每一点阅读量增加的喜悦,他也会将偷偷写的手稿交给我,让我去更新。这个以我们名字命名的账号,是我们共同的秘密,永远。

就这样,我们一起度过了我的高三他的高一。这期间,我们的思维越来越一致,风格越来越相似,灵魂也越来越契合。有时候我会想,所谓灵魂伴侣,也不过如此了吧。

后来,我毕业了,考上了那所我们都向往的大学。这个时候,更新是我生活的主节奏,我替他续写着他的故事,模仿着他的腔调,好让他安心应付越加繁忙的功课。没有人看出不同,就好像我们本就是一个人。

每周,我都回去看他。像以前一样,聊着我们的小说。每次,他都是人群的中心,开朗且积极向上的笑容使本来就清秀的他更为耀眼,像太阳一样。

可这不是他,至少不是我面前的他。

很久前,他就出现了人格分裂的征兆,而现在,我仿佛看到了最后的结果。我沉默,因为无力诉说。我只能拼命对他好,即使这会使他更加不安。

当时的我想,如果有另一个他,那一定是“哥哥”,一个如他从前所期盼的,可以保护他,给他完整的安全感的人格。这,代替了我,成为了他的依靠。

“从前”,是连我也记不清的一个周末。

那天,阳光正好。我穿过空无一人的街道,像往常的无数个周末一样,走向他家。还没有接近大门,我就听见了连厚实的木门都无法隔绝的争执声、怒斥声。

我揉了揉脸,果断地折了回来,像个混混一样倚在他家对面的墙上,等着他出来。

没过多久,他就出来了。清秀到有点娘气的脸上面无表情,回身甩上门时发出的巨响似乎是最后的反抗,然后他径直向我走来。

我活动了一下发麻的双腿,像之前的无数次那样跟他一起乱逛。

我们走遍了我所能想到的所有可以让他心情恢复的地方,他依旧是那样。没办法,我只能带着无处可去的他回到了我家。

我将买的东西放进冰箱,顺便给他拿了个冷饮,回来时,就看到他想只小狗一样蜷成一团,缩在角落里。听到我过来,他抬起了头,脸上满是委屈,像个小姑娘一样。

我不由得松了口气,不得不说,某种意义上,他的自愈能力还是很强的。这个样子,看来是没什么问题了。

我坐到他的旁边,清清嗓子,刚要开口,就被打断。我笑了笑,安静地听着他发牢骚。他的声音越来越低,直到最后微不可查,也就干脆闭了嘴,保持沉默。

过了很久,他轻轻问了一句:“你,会一直在吗?”声音那样低,几乎让我以为我幻听了。

我毫不犹豫地点头:“会。”如果我有资格跟你说永远的话。

他没再说什么,就好像发问的不是他一样,只是偏过了头,以一个不会与我对视的角度,望向窗外。

我知道,他不信,即使这是真的。

又过了一会儿,他发出了几个意味不明的音节,似乎有“哥哥”。

他有个哥哥。不过是个很久以前就过世的人。我知道他的意思,他需要一个真正的“哥哥”,不是我。我可以让他依靠,可我无法让他相信我。他这天生多疑且悲观的性格,让我无可奈何。

那是他高二的暑假,他一时兴起要去单人游。自己兴致勃勃地收拾行李规划路线,然后出发。

每天,我都能收到他发来的信息,他的旅程走过的景点遇到的人发生的事,喋喋不休。每一张照片上,他都在阳光下,笑容灿烂且美好,让人想用一生去守护。

我对照着地图,一点一点描画着他走过的地方,就像我跟他一起一样。

他将行程的终点安排到了那所大学,然后给我打电话,他说已经准备启程回来了,他说现在在我们的大学,他说你等着我我明天回去,他说晚安。

然后我做了一个梦,跟他有关。

我哭着醒来的时候就记不起梦的内容了,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,只是满脸的泪水还在,模模糊糊间似乎还有他的身影。然后电话响了,是他。

电话那头,是夹杂着风的他的声音,轻快,明亮。阳光下,他在风中疾驰,这是我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画面。他说我去过我们的学校了,他说那么美好的地方一定是在等待一个美好的开始,他说你等着我我有话要跟你说。

然后我等,等来了医院的电话。

他在路上,被一辆违规行驶的车迎面撞上,医生从他的口袋里翻出了还没有锁屏的手机。

我赶到医院的时候,他的妈妈已经哭的不省人事了。我走进去,见他最后一面。

他躺在那里,微眯着的双眼是前所未有的柔和。我坐到他的旁边,拼命地擦着怎么也擦不干的眼泪。

回光返照一般,他睁开了眼。微微弯着的眼睛似乎表示他在笑,他的嘴唇蠕动,似乎在说话,但我听不见。我抹了把眼泪,往前凑了凑。他重重地呼吸,眼睛闭上,复又睁开,眼角有眼泪流出来。他的眼睛很亮,里面满满的,我都看不懂。

他轻轻地、努力地发出了一个音节:“我……”便再也说不出话。他的瞳孔渐渐涣散,脸庞变得僵硬,他离开了。

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家。

我关上了家里的所有的窗帘,我记得,他不喜欢光。我缩在那个角落里,努力模仿着他的姿势。

我就这么呆着,大脑一片空白,直到医生塞给我的他的手机的关机音乐响起。我几乎是冲进了卧室,以最快的速度给手机充上电。

开了机,我输入锁屏密码,首先弹出来的,是小说群。下意识地,我回复,以他的方式。

突然间,我感到他还在。

我开始每天抱着手机,拼命地码字、聊天——以他的方式。我每天都会给他的帐号发消息,从早晚安到以前我们的生活。他还在,我知道。

那天,大家聊起了告白,有人问我,或者,问他。我详细地描述了当年他因为长相太清秀而被男生告白的故事,就像他当年告诉我一样。我学着他的样子,在床上笑着打滚,只是笑着笑着,就忍不住哭了。

我就这样没日没夜地生活着,他陪我一起。

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跟他一样半短不短的头发,跟他一样的白衬衫和牛仔裤,跟他一样的笑容,我突然冷静了下来。

我明白发生了什么。

我仔细翻阅着最近的聊天记录,这印证了我的猜想:我完美的复制了他,或者说,我也开始人格分裂。这很好,我想,他再也不会跟我分开了。我对着镜子笑,以自己的方式。

从那以后,我唯一做的,就是忘却,忘却自己。

高考季了,同届的同学们都在忙,忙着应考。我还是无所事事。真奇怪,父母都不会唠叨我了,不过也好,清净。

有人敲门。

我拉开门,门外快递小哥抱着一只不大不小的箱子解释,说这是一年前寄放的快件,要求今天送到,是她的快件,我替她签收了。

回到屋里,我拆开快递箱,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盒子,蓝紫色,她喜欢的。盒子里满满当当是纸折的心,一颗颗,整整齐齐。我随手拆开,里面有字。

“告诉你个秘密,我喜欢你好久了。”

“我记得你说过不喜欢别人告白的,但是我忍不住。”

“你有喜欢的人吗?没有的话,考虑一下我呗。”

“还记得我说过,不想有姐姐,知道为什么吗?因为没有一个姐姐,可以像你一样啊。”

“余生愿与你一起走过,如果我有资格这么说。”

眼前有些模糊,有什么早已忘却的东西在复苏。

我一张张拆下去,直到最后满床都是彩纸。

盒子最下方是一封信,他说你好吗,他说这是来自高二的一个笨蛋的信,他说我不知道有没有向你告白,他说希望这是我们的周年纪念礼物,他说,我喜欢你。

我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,我没办法继续欺骗自己,他不在了,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
我抽噎着从梦里醒来,满脸的泪水还在,但是梦已经忘却大半,模模糊糊间,似乎记得与他有关。这是,手机响了,是他。

电话那头,是夹杂着风的他的声音,轻快,明亮。阳光下,他在风中疾驰,这是我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画面。他说我去过我们的学校了,他说那么美好的地方一定是在等待一个美好的开始,他说我有话要跟你说,等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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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时消失一段时间,高考和车祸弄得我心力憔悴,这是告别礼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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